美国公主不好当
“果然麻烦还在后面!”尼古拉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了,才沉沉的说道“连一个侍女都不把殿下当成真的王族,又怎么能指望其他人呢?议长大人,你打算中以兰殿下暂时代替王的位置来聚拢血族以备大战,恐怕是行不通啊!”菲米斯也自叹气“本来就没想过那么容易!扁五大公自己都不和睦!祖父就不买帐,除非让他来当太上皇!卡妙又要当逍遥神仙,怎么说都不理!其他的臣下就更是阳奉阴违!要么是还没搞清楚形式,要么是已经作好打算琵琶别抱!把握这最后的一丝机会,难啊!”殿堂里两个公爵叹息相对,浴室里紫苍兰正将自己浸在满满的一池鲜牛奶当中,只鼻子以上的部分露在外面。
侍女站在她的身后,欺这位公主背后没长眼睛,看她的眼神却是嫉妒、轻蔑俱而有之。突然,池子里的人背对着她说出一句让她惊恐万分的话“你看不起我这个公主?为什么?”
“万万不敢!”侍女本能的直接双腿跪地。开玩笑,无论自己怎么看不起这个傀儡公主西贝货,她现在就是“公主!”自己不怕她也要怕她这会的身份!要是她跑到主人那里告刁状,自己肯定会死的很惨!
“你看不起我这个公主?为什么?”一模一样的话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丝毫恼怒的意思,似乎真的只是在单纯的询问。
也许是这句话的含义,也许是说话人的语气,也许是其他什么东西刺激到了侍女的神经,本来还在浑身颤抖的侍女突然停止了发抖,缓缓地站了起来。
“是!我看不起你!我想整个血族也不会有人看得起你!你即没有王室的血统,也没有过人的力量,更没有值得令族人佩服的事迹,这么从大街上随便拣个人来就叫‘公主’,想骑在所有人头上,主人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这样的公主,我都比你更配当吧?”
侍女越说越激动,却意外的没有等到恼羞成怒的发作,依然浸泡在牛奶中的人连头也没回。沉默了一会那人又问道“你的看法应该也代表了绝大多数的族人吧?”
“对!”初一都做了还怕十五?话已出口侍女豁出去了,干净利索的如此回答。
“那好!”紫苍兰站起身,乳白色的奶滴顺着她的后背蜿蜒而下,滴答滴答的落回浴池“给我打清水来,我要见菲米斯。”
“啊,那个,是!”没有想象中的情景发生,本来已经作好一死准备的侍女反而有点转不过神。愣了一下还是选择继续看看这个公主到底要耍什么花样。
餐桌上的兰殿下已经经过精心的修饰,本来可爱的小女孩在她沉静的气质下已经该用美丽来形容。青奋如果看见她这样一面的话恐怕会惊讶的咬到舌头,不过想想也实在不奇怪,作为世家子弟,礼仪和修养是重要的必修课,在情郎身边那是只用作一个邀宠的女孩,但现在身为唯一的王族,尊严和气势自然不能再放一边了。
紫苍兰静静的听完了菲米斯的讲述,然后才开口说道“在大赛之前想要得到族人的承认,我还需要血统、力量和功绩!”
菲米斯点点头,虽然她没想到殿下会这么直接的说出来,但在心里却也不奇怪。和侍女、祖父等人想的不同,自己从来没把这个“大街上拣来的公主”当成傀儡的意思,既然血神预言她就是那个人,那么自己所要做的就是尽力的辅佐她,而非心存二念。同一个道理,既然她是那个人,那么表现的过人优秀才是正常情况。尼古拉只能是让她坚信自己是血族公主,而其他的一切靠的都还是她自己。
&n... -->> nbsp;“血统可以用王的血液浇注出来,力量也可以通过仪式传承,但能令所有族人承认的功绩在大赛之前一时间却是难以达成!”菲米斯一边想一边说着,手中的餐刀无意识的敲着餐盘。
“没关系!”紫苍兰擦了擦嘴,心中有数的说道“愚蠢的人总是容易盲从,聪明的人总是能分清楚形势,如果功绩不能让人尊敬的话,让人畏惧也可以在短时间内达成同样的效果。而我们真正要对付的只是有野心的人,我想这样的人因该不多吧?而且他们一定很想借这次的机会坐上王的位子,既然如此,我们何不搭个舞台满足他们的心愿呢?”
“殿下高见!”菲米斯笑吟吟的附和,她已经知道这位血公主的打算了。
“明白了就做吧,我们一会就出发去玫瑰之园。”紫苍兰站起身离开了餐桌,临走前突然转过身“菲米斯,把你那敲餐盘的毛病澳一改,在中国,那是乞丐特有的动作!”
“啊!是!”女大公愣了一下本能的起身回答。看着公主离去的背影,又低头看看自己还靠在盘子上的餐刀,场景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一万年前,那时候也是有个人在用完餐后对自己说“菲米斯!不要用刀子敲盘子!在东方,那是乞丐才干的事!你是贵族约!虽然只是个小斌族!嘻嘻!”
记忆和现实跨越万年的光阴重叠在了一起,视野里的人影已经模糊不清,菲米斯嘴角轻轻的颤抖“殿下”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距离大赛之期已经只有不足两个月的时日了。
事情发展的比想象中还要顺利,就在尼古拉和菲米斯正准备召集全族大会的时候,有十一家大贵族竟然已经先一步联名号召了此事。
“肯定是祖父干的!”尼古拉的微笑似乎永远不会从脸上消失,只是他的语气却不见得总是和善的意思。
“当然是他!十一家里有八家是他的爪牙,剩下的估计是连吓带骗弄来的。看来他对当太上皇还是没有死心!”菲米斯冷冷的说。
“这不是很好吗?让敌人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才会得意忘形,才会露出破绽!”正在照镜子的紫苍兰突然指点着自己的额头问道“这印记什么时候才能隐掉啊?”
“呵呵!殿下觉得不好看吗?我觉得很漂亮啊,和殿下也很配!”
“好看自是好看,可,太抢眼了”
“没关系!等殿下能自由控制传承的力量之后它自然就显隐随心了。”
“恩!那具体细节你们商量吧,我想再去陪陪他!”
“殿下随意!王想必也很喜欢你在他身边。”
玫瑰花园的后堂里,看上去才三十出头,正英姿勃发的血族之王已经在这里躺了一万年。紫苍兰轻轻抚摩着他的脸,触手之处传来一阵冰凉。
一个月前,自己就是在这个男人的血里沉睡了七天七夜,醒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一双金红色的瞳孔,自此自己的身体里也流着他的血液。菲米斯他们说,自己是他的后裔,但按人类的习惯,叫女儿似乎更亲切一些。一个女儿有两个父亲似乎很奇怪,但紫苍兰却不觉得为难,能得到双倍的疼爱,也有两个父亲可以孝顺,不是很好吗?
血族的公主将头枕在王的胸口,耳中只传来空寂的声响,补上那里的缺漏,正是紫苍兰这个才当了一个多月女儿的人要送给父王的第一分礼物。 展开全部内容
侍女站在她的身后,欺这位公主背后没长眼睛,看她的眼神却是嫉妒、轻蔑俱而有之。突然,池子里的人背对着她说出一句让她惊恐万分的话“你看不起我这个公主?为什么?”
“万万不敢!”侍女本能的直接双腿跪地。开玩笑,无论自己怎么看不起这个傀儡公主西贝货,她现在就是“公主!”自己不怕她也要怕她这会的身份!要是她跑到主人那里告刁状,自己肯定会死的很惨!
“你看不起我这个公主?为什么?”一模一样的话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丝毫恼怒的意思,似乎真的只是在单纯的询问。
也许是这句话的含义,也许是说话人的语气,也许是其他什么东西刺激到了侍女的神经,本来还在浑身颤抖的侍女突然停止了发抖,缓缓地站了起来。
“是!我看不起你!我想整个血族也不会有人看得起你!你即没有王室的血统,也没有过人的力量,更没有值得令族人佩服的事迹,这么从大街上随便拣个人来就叫‘公主’,想骑在所有人头上,主人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这样的公主,我都比你更配当吧?”
侍女越说越激动,却意外的没有等到恼羞成怒的发作,依然浸泡在牛奶中的人连头也没回。沉默了一会那人又问道“你的看法应该也代表了绝大多数的族人吧?”
“对!”初一都做了还怕十五?话已出口侍女豁出去了,干净利索的如此回答。
“那好!”紫苍兰站起身,乳白色的奶滴顺着她的后背蜿蜒而下,滴答滴答的落回浴池“给我打清水来,我要见菲米斯。”
“啊,那个,是!”没有想象中的情景发生,本来已经作好一死准备的侍女反而有点转不过神。愣了一下还是选择继续看看这个公主到底要耍什么花样。
餐桌上的兰殿下已经经过精心的修饰,本来可爱的小女孩在她沉静的气质下已经该用美丽来形容。青奋如果看见她这样一面的话恐怕会惊讶的咬到舌头,不过想想也实在不奇怪,作为世家子弟,礼仪和修养是重要的必修课,在情郎身边那是只用作一个邀宠的女孩,但现在身为唯一的王族,尊严和气势自然不能再放一边了。
紫苍兰静静的听完了菲米斯的讲述,然后才开口说道“在大赛之前想要得到族人的承认,我还需要血统、力量和功绩!”
菲米斯点点头,虽然她没想到殿下会这么直接的说出来,但在心里却也不奇怪。和侍女、祖父等人想的不同,自己从来没把这个“大街上拣来的公主”当成傀儡的意思,既然血神预言她就是那个人,那么自己所要做的就是尽力的辅佐她,而非心存二念。同一个道理,既然她是那个人,那么表现的过人优秀才是正常情况。尼古拉只能是让她坚信自己是血族公主,而其他的一切靠的都还是她自己。
&n... -->> nbsp;“血统可以用王的血液浇注出来,力量也可以通过仪式传承,但能令所有族人承认的功绩在大赛之前一时间却是难以达成!”菲米斯一边想一边说着,手中的餐刀无意识的敲着餐盘。
“没关系!”紫苍兰擦了擦嘴,心中有数的说道“愚蠢的人总是容易盲从,聪明的人总是能分清楚形势,如果功绩不能让人尊敬的话,让人畏惧也可以在短时间内达成同样的效果。而我们真正要对付的只是有野心的人,我想这样的人因该不多吧?而且他们一定很想借这次的机会坐上王的位子,既然如此,我们何不搭个舞台满足他们的心愿呢?”
“殿下高见!”菲米斯笑吟吟的附和,她已经知道这位血公主的打算了。
“明白了就做吧,我们一会就出发去玫瑰之园。”紫苍兰站起身离开了餐桌,临走前突然转过身“菲米斯,把你那敲餐盘的毛病澳一改,在中国,那是乞丐特有的动作!”
“啊!是!”女大公愣了一下本能的起身回答。看着公主离去的背影,又低头看看自己还靠在盘子上的餐刀,场景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一万年前,那时候也是有个人在用完餐后对自己说“菲米斯!不要用刀子敲盘子!在东方,那是乞丐才干的事!你是贵族约!虽然只是个小斌族!嘻嘻!”
记忆和现实跨越万年的光阴重叠在了一起,视野里的人影已经模糊不清,菲米斯嘴角轻轻的颤抖“殿下”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距离大赛之期已经只有不足两个月的时日了。
事情发展的比想象中还要顺利,就在尼古拉和菲米斯正准备召集全族大会的时候,有十一家大贵族竟然已经先一步联名号召了此事。
“肯定是祖父干的!”尼古拉的微笑似乎永远不会从脸上消失,只是他的语气却不见得总是和善的意思。
“当然是他!十一家里有八家是他的爪牙,剩下的估计是连吓带骗弄来的。看来他对当太上皇还是没有死心!”菲米斯冷冷的说。
“这不是很好吗?让敌人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才会得意忘形,才会露出破绽!”正在照镜子的紫苍兰突然指点着自己的额头问道“这印记什么时候才能隐掉啊?”
“呵呵!殿下觉得不好看吗?我觉得很漂亮啊,和殿下也很配!”
“好看自是好看,可,太抢眼了”
“没关系!等殿下能自由控制传承的力量之后它自然就显隐随心了。”
“恩!那具体细节你们商量吧,我想再去陪陪他!”
“殿下随意!王想必也很喜欢你在他身边。”
玫瑰花园的后堂里,看上去才三十出头,正英姿勃发的血族之王已经在这里躺了一万年。紫苍兰轻轻抚摩着他的脸,触手之处传来一阵冰凉。
一个月前,自己就是在这个男人的血里沉睡了七天七夜,醒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一双金红色的瞳孔,自此自己的身体里也流着他的血液。菲米斯他们说,自己是他的后裔,但按人类的习惯,叫女儿似乎更亲切一些。一个女儿有两个父亲似乎很奇怪,但紫苍兰却不觉得为难,能得到双倍的疼爱,也有两个父亲可以孝顺,不是很好吗?
血族的公主将头枕在王的胸口,耳中只传来空寂的声响,补上那里的缺漏,正是紫苍兰这个才当了一个多月女儿的人要送给父王的第一分礼物。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