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十,成亲的第二天凌晨。
四更天刚过,闫素素睡的正安稳,忽觉得一团热火从自己的小腿处渐渐开始游离,朝着大腿根处而去,她身子一酥软,清醒了过来。
一片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她却能清楚的感觉到,耳边吞吐的灼热的气息。
这灼热气息的发源者,闫素素知道,连带着会意了那双游离向大腿根处大掌的目的。
她俏脸一红,素手按住了那不断游离使坏的大掌:“别了。”
元闵翔手一僵,轻笑一声,从闫素素的手心抽回了自己的手,俯身上来,将她整个娇小的身躯,压在强健的胸膛下:“吵醒你了?”
“你很重,下去!”
闫素素娇嗔一声,素手虚无的轻推了一把身上的元闵翔,元闵翔纹丝未动,只是将双手撑在了闫素素的身侧,稍稍抬高了自己的身体。
“不睡了吗?”
“这句话问你才是。”深更半夜的,是谁现在那不规矩把她吵醒的。
“你该问我,可曾睡过!”他轻笑,声线里盈着浓浓的**。
闫素素双颊烧的滚烫起来,檀口轻启,娇怒道:“不用上早朝吗,赶紧下去,睡觉。”
“我不想下去……”他邪笑,添上她白皙的脖颈,“我想进去。”
“你讨厌!”闫素素许从未曾想过,自己也有这么小女人的一面,但是面对元闵翔的无度索求,这种小女人的媚态,自然而然的生发了出来。
元闵翔的热情,因为她这般娇媚的轻嗔,而燃烧的越发壮烈,蠢蠢欲动的某处,已经准备好了蓄势待发。
“可以吗?”
只是他却疼惜着她,昨晚的**之痛,将她折磨的差点落泪,他只敢要了她一次,然后一直努力的忍受着,给她一个缓和的时间,四更天的时候,他终于憋的受不了了,就开始在她身上上下其手,寻求安慰,不想居然把她给吵醒了。
听不到她的声音,只是抚摸着她的身子都让他欲火难耐,如今听到她的声音,他更加是无法自拔。
闫素素听着他暗哑的嗓音,带着尊重的征求,心里一软,几不可闻的轻应了一句:“恩!”
这一声“恩”,好比天籁,元闵翔再也无法忍受,一个挺身,攻占了那座只到过一次,却希望停留一辈子的城堡。
两刻钟的疯狂下来,闫素素早已经精疲力尽,而元闵翔却似乎意犹未尽,依然勤奋耕耘着。
闫素素知道男人的生理功能,强大者可以持续一个小时,也就是四刻钟而不泄。
以前对此,闫素素只是有个概念而已,并没有太过入心,现在她切身体会着元闵翔的“凶猛”,才知道四刻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享受也是折磨。
她只愿元闵翔快些了事,因为,她真的好累,腰都快要断掉了。
就在闫素素都忍不住开口想让元闵翔速战速决的时候,元闵翔一声低吼,终于出来了。
虽是冬日,两人却都已经满身大汗,湿濡的鬓发纠缠在一起,散发着一股子暧昧又甜蜜的味道。
“洗澡吗?”元闵翔不避嫌的舔着闫素素脖子上的香汗,柔声问道。
闫素素别开脑袋,却躲不开他的追吻,她只能认命:“洗洗吧,都是汗!”
元闵翔再在她身上伏了少顷,反身下了床,掌了灯。
然后回到床边穿脱了衣衫,开门出去叫人烧热水。
回来的时候,看到闫素素只披挂着一件自己的长衫坐在床边。
脸上依然是那艳红的新娘妆,本是俗艳的妆容,因为生在了她的脸上,而变得更外的迷人。
如今她娇小的身子,尽数包裹在自己的藕色长衫内,透过宽敞的衣领,能够清晰的看到她脖颈上属于自己的红色痕迹,他心里一动,上前一把抱住了她:“累不累?”
闫素素摇摇头,有些不自在:“放我下来!”
“素素,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些喜欢我了?”元闵翔不是对自己太过自信,只是从闫素素昨天晚上和刚才的表现中,他隐隐感觉到,自己在她心中,不可能全无地位和分量。
不然以闫素素那个个性,就算可能会委曲求全,委身于他,也不会表现的那般热情娇媚,让人心醉。
闫素素并不避讳自己的感情,当大娘死后,她想了许多,元闵翔的好,在静思阁幽静的那几日,一点一滴的浮现上心头,她知道,对于元闵翔,纵然现在没有爱,但是却是喜欢了的,一种甚至比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一见钟情,还要来的强烈的喜欢。
那是一种被理解被尊重的喜欢,是一种被疼爱被宠溺的喜欢,是一种值得托付终身的喜欢。
这就好比在现代,一个亿万富翁为了适应灰姑娘的生活,愿意放弃豪宅名车,只求和灰姑娘在一起那么让人感动。
许很多人觉得,能让灰姑娘感动的,不是亿万富翁适应灰姑娘的生活而放弃豪宅名车,而是亿万富翁直接将豪宅名车送给灰姑娘。
但是在闫素素眼里,豪宅名车,本就该是这个亿万富翁理当享有的东西,但若是为了灰姑娘,他可以抛却这些所有的物质享受,做一个财富上一贫如洗的穷光蛋,适应灰姑娘的生活,挤公交,住筒子楼,这样的男人,才是万里挑只有一个。
就好比元闵翔,他堂堂一个王爷,就算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也根本就是不足为奇,甚至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却愿意为了闫素素放弃这些所有,这比元闵翔答应婚后只对闫素素一个人好,百倍的好千倍的好万倍的好,都让闫素素窝心。
元闵翔愿意适应她的婚姻模式,无条件的放弃本该属于他的美人如云。
理解是万岁的,闫素素觉得元闵翔对自己的许诺,也算是一种理解,就算不是理解,至少,给了她最大的尊重。
所以,对于元闵翔的问题,她的回答是很明朗的:“喜欢!”
元闵翔的心中,是从未有过的狂喜,一种被认可又被否定,继而再度被认可的狂喜。
他将她抱的更紧,薄唇扫过她的耳垂,吐气温暖:“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喜欢上我。”
闫素素轻笑一声,甚是温柔:“今天是不是要给母后去请安。”
“不止今天,以后每月初八,十八,二八,你都要进宫拜见母后,虽然不用像寻常人家的媳妇,每天要给公婆晨昏定省,但是礼数,多多少少是要到的,闵秦的王妃们,就是按着这个世间给去给母后请安的,以后你和她们熟络了,就跟着她们进宫去。”
闫素素难得温顺的点点头:“恩,那回门呢?我什么时候回门?”
元闵翔吃味的笑道:“就想家了?”
“只是想我母亲和倩儿了…还有我大姐!”
也不知道闫玲玲身子如何了,有没有好转,那日从静思阁被放出来后,闫素素也没个时间过去看看闫玲玲,只听倩儿说起,蝶谷仙过来的时候,闫玲玲勉强还有点模样,蝶谷仙一走,闫玲玲整个人就像是被抽了灵魂的布偶娃娃一样,了无了声息,多数时候都再睡,偶尔醒来就是那痴傻的模样,看的人心里渗的慌。
说到闫玲玲,元闵翔微微皱了眉:“若是你怕你想念你大姐,我可以接她过来小住几日,你懂得医书,也可以照料下她的身子。”
原来,元闵翔也知道闫玲玲生病了。
当然,怎么可能不知道,怕是现在全天下,都知道了闫府大夫人红杏出墙依照家法被处置了,二小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大小姐失魂落魄不成人形了。
闫素素轻扯了下唇,接受了元闵翔的建议:“也好,虽然有蝶谷仙照顾着,但是大姐被安顿在二娘处,我总不放心。”
“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事情,以后都可以说给我听,能帮你的,我都会帮你。”
闫素素心里一暖,身子,不由自主的靠入了元闵翔的胸膛,双手,也自然而然的拦住了元闵翔的腰肢。
这个主动的动作,让元闵翔全身一僵,随后,嘴角绽放了一个莫大的笑容:“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知道吗?”
闫素素有些疲累,靠在他的胸口,闭上了眼睛,轻应道:“恩!”
“困吗?”
“恩!”
“再歇一会儿,水估计还要等一会儿。”
“恩!”
他抱着她,如同抱着世上最为尊贵的宝贝,眼神漫漫柔情。
她偎着他,感受着他胸膛的温暖,嘴角微微勾起。
洗完澡,元闵翔要上朝,便先离了家,临走前吩咐了明月卯时三刻送闫素素进宫,到了有人来接。
元闵翔走后,明月自告奋勇的要带闫素素在王府里转转,被闫素素婉拒了。
身子酸软无力不说,下身有些肿痛,她现在只想歇着,哪里都不想去。
明月又怕她觉得闷,便接着昨天的话题,把府邸里没有介绍过的人,一一都介绍了闫素素知晓。
闫素素已经魂游太空,只感觉到明月的声音在耳边叨叨咕咕叨叨咕咕,像极了一首怪异的催眠曲,正昏昏沉沉的将要睡去,明月忽然咋咋呼呼的大叫了一声:“啊呀不好了,王妃,卯时三刻过了,您快醒来,不必给你梳妆打扮,完了完了,王爷该骂死奴婢了,您瞧奴婢光顾着和您说话,都把正事给忘记了。”
闫素素抬头看向滴漏,时间确实过了好一会儿,她倒是不慌,云淡风轻的道:“迟到一会罢了,不碍事,不用梳妆了打扮了,身上这身就很得体,快去备车吧,不然就真让王爷久等了。”
明月闻言,不敢耽搁,赶紧连声应是,下去备车。
从闵王府到皇宫,路途并不遥远,不到半刻中,车子就进了东华门,守门的侍卫看了车夫的通行令,撩起车帘检查了一下,确定车被除却闫素素,并没有什么可以人物方才放心。
过东东华门,有一条长长的小巷,小巷尽头,立着一座气势比东华门还宏伟的城楼,闫素素并不是第一次进宫,却是第一次从正门进来。
遥遥看去,只见那城楼上红旗飞扬,身穿甲胄的士兵分列其上,五步一支棋子,十步一个士兵,站的整齐划一。
城楼周遭围着一圈汉白玉大石柱,石柱中间是一口青铜大鼎,闫素素猜那大鼎的用途,和烽火台应该是一般无二的。
宫里的守卫之森严,防范之紧密,闫素素算是见识到了。
九重宫门,说的大概就是自己所见到在。
东华门后,就是东直门,也就是那大鼎所在的城楼。
东直门进去,又是东向门……
重重门,闫素素细细一数,不多不少,正好九重,九重宫门后,才是闫素素并不陌生的皇宫。
许久未来,这个地方还是一样,奢华富贵。
马车不能继续往内,车夫将闫素素请下车后,一个似乎早就等候下了的宫女小跑了过来,给闫素素请安:“燕王妃吉祥,燕王爷让奴婢来接您。”
“恩,劳烦前头带路!”
“是!”那宫女诺诺一声,带着闫素素走廊穿园,朝着一处闫素素已十分熟悉了的地方——轩辕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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