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岩冈上的男子

以我的私人日记摘录而成的上一章,把我的叙述带到了10月18日,那正是这些怪事开始加快进程,就要接近可怕结局的时候。在随后几天里发生的事情都已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记忆之中,无须参考当时所作的记录我就能说得出来。我就从第二天开始说起吧。在前一天我了解到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一个是库姆比崔西的劳拉·莱昂斯太太曾经给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写过信,并约定在他死去的那个地点和时间相见;另一个就是潜藏在沼地里的那个人,可以在山坡上的石头房子中找到。掌握了这两个情况之后,我觉得如果我还不能使疑案稍露曙光的话,那我一定不是智商就是胆量上出了问题。

头天晚上,我没有机会把我了解到的有关莱昂斯太太的事告诉准男爵,因为莫蒂默医生和他玩牌一直玩到很晚。今天早饭时,我才把我的发现告诉了他,并问他是否愿意陪我到库姆比崔西去。起初他很急于要去,可是经过重新考虑之后,我们两人都觉得,如果我单独去,结果会更好一些。因为访问的形式越是郑重其事,我们所能得知的情况就可能越少。于是我把亨利爵士留在家里,心中怀着一丝不安,乘上马车出发去进行新的探索。

到了库姆比崔西,我叫波金斯把马匹安置好,自己则去打探那位我此行将要拜访的女士的住址。我没费什么周折就找到了她家,房子位于小镇的中心,装修得很不错。一个女仆很随便地把我领了进去,在我走进客厅的时候,一位坐在一台雷明顿牌打字机前的女士迅速地站了起来,带着微笑对我表示欢迎;可是当她看出我是个陌生人的时候,她的面容又恢复了平常,重新坐了下来,询问我来访的目的。

莱昂斯太太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惊人的美丽。她的眼睛和头发都呈深棕色,双颊上虽有不少雀斑,然而有着对棕色皮肤的人来说恰到好处的红润,如同在微黄的玫瑰花心里隐现着悦目的粉红色。我再重复一遍,首先产生的印象就是赞叹。可是随后就发现了瑕疵。那张脸有些说不出来的不顺眼,有些粗犷的表情,也许眼神有些生硬,嘴唇有些松弛,这些都破坏了那容貌的完美。当然了,这些都是事后的想法,当时我只意识到我是站在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士面前,听她询问我来访的目的。直到那时我才真的认识到我的任务是多么的棘手。

“我有幸认识您的父亲。”我说。

这样的自我介绍很笨拙,我由那女人的反应上感觉得出来。

“我父亲和我之间没有什么关系,”她说道,“我不亏欠他什么,他的朋友也不是我的朋友。如果没有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和别的一些好心人的话,我也许早就饿死了,我父亲根本就没把我放在心上。”

“我正是因为有关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事才到这里来找您的。”

惊讶之余,女士脸上的雀斑变得更加明显了。

“关于他的事我能告诉您什么呢?”她问道。她的手指神经质地玩弄着她那打字机上的符号键。

“您认识他,是吗?”

“我已经说过了,我非常感激他对我的厚意。如果说我还能自立生活的话,那主要是由于他对我的可悲处境的关心。”

“您和他通过信吗?”

女士迅速地抬起头来,棕色的眼睛里闪动着愤怒的光芒。

“您问这些问题是什么用意?”她厉声问道。

“用意在于避免丑闻的传播。我在这里问总比让事情传出去弄得无法收拾要好一些。”

她沉默下来,脸色极其苍白。最后她带着不顾一切和挑战的神色抬起头来。

“好吧,我回答,”她说道,“您的问题是什么?”

“您和查尔斯爵士通过信吗?”

“我确实给他写过一两封信,感谢他的体贴和慷慨。”

“发信的日期您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您和他会过面吗?”

“会过面,在他到库姆比崔西来的时候会过一两次面。他是个不爱出头露面的人,他宁愿暗地里做好事。”

“可是,如果您很少见到他,又很少给他写信的话,关于您的事他怎么会知道得那样多,以至于像您所说的那样来帮助您呢?”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了这个我认为是难于回答的问题。

“有几个绅士知道我可悲的经历,联合起来帮助我。一个是斯特普尔顿先生,他是查尔斯爵士的近邻和密友,他心肠好极了,查尔斯爵士是通过他才知道我的事的。”

我知道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曾有几次委托斯特普尔顿代表他分发救济金,因此女士的话听来倒似乎是实情。

“您曾经写过信给查尔斯爵士,请他和您见面吗?”我继续问道。

莱昂斯太太又气得脸红起来。

“先生,这个问题简直太过分了。”

“我很抱歉,太太,可是我不得不重复它。”

“那么我就回答吧,肯定没有过。”

“即使在查尔斯爵士死的那天也没有过吗?”

她脸上的绯红瞬间褪去,在我面前出现了一副死灰般的面孔。她那焦枯的嘴唇已说不出那“没有”来了。与其说我听到了,不如说我是看出来了。

“一定是您的记忆愚弄了您,”我说道,“我甚至可以引述您那封信中的一段话,是这样的:‘您是一位君子,请您千万将此信烧掉,并在10点钟的时候到栅门那里去。’”

一时间,我以为她要晕过去了,可是她竟尽了最大的努力使自己恢复了镇静。

“难道天下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君子吗?!”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您冤枉查尔斯爵士了。他确实把信烧掉了,但是有时候一封信即使被烧了也还是可以辨认得出来的。您现在承认您曾写过这封信了吗?”

“是的,我写过,”她喊道,把满腹的心事都滔滔不绝地说了出来,“我确实写过。我为什么要否认这事呢?我没有理由为此感到羞耻,我希望他能帮助我,我相信如果我能亲自和他见面的话,就可能得到他的援助,因此我才请求他和我见面的。”

“可是为什么约在这样一个时间呢?”

“因为那时我刚知道他第二天就要到伦敦去,而且一去也许就是几个月。由于一些别的原因我又不能早一点到那里去。”

“可是为什么要在花园里会面而不到房子里面去拜访呢?”

“您认为一个女人能在那个钟点独自一人到一个单身汉的家里去吗?”

“那么,您到那里去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根本没有去。”

“莱昂斯太太!”

“没有去,我用所有对我来说是最神圣的东西向您发誓,我没有去。一件横插进来的意外事件阻止了我。”

“那是件什么事呢?”

“那是一件私事,我不能说。”

“那么说,您承认您曾和查尔斯爵士在他死去的那个时间和地点有个约会,但是您否认您曾前去赴约。”

“是这样。”

我对她盘问再三,但总是到这个问题就卡了壳。

“莱昂斯太太,”我终于结束了这次冗长而又毫无结果的拜访,站起身说道,“鉴于您不肯开诚布公地说出所有您知道的事,您正在承揽起非常重大的责任,并且已经把自己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如果我不得不叫警察来协助的话,您就会发现您连一点回旋的余地都不会有了。如果您是清白的,为什么最初要否认在那一天曾给查尔斯爵士写过信呢?”

“因为我担心会由此引申出什么不正确的结论来,那样我就可能会把自己陷入到一件丑闻当中。”

“那您为什么那样迫切地要求查尔斯爵士销毁您的信呢?”

“如果您已经读过那封信,您应该知道。”

“我并没有说我读过信的全部啊。”

“但是您引用了其中一部分。”

“我只引用了附笔,我说过,那封信已被烧掉了,已经无法完整地辨认。我还要再问您一遍,为什么您那样迫切地要求查尔斯爵士把他临死那天所收到的这封信毁掉呢?”

“因为这纯属私人之间的事。”

“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您要避免公开的追究调查吧。”

“那么我就告诉您吧,如果您曾听说过任何关于我的悲惨经历的话,您就会知道我曾经有过一次草率的婚姻,并为此深感懊悔。”

“我听说过很多。”

“我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场我那可恨的丈夫对我的无休止的迫害。法律站在他那一边,每天我都面临着被强迫和他共同生活的可能。在我给查尔斯爵士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听说如果我能支付一笔钱的话,我就可以重新获得自由。这对我意味着一切——内心的安宁、幸福、自尊——这就是我向往的一切。我知道查尔斯爵士的慷慨,我想,如果他听我亲口讲出这个故事,他就一定会帮助我。”

“那么您为什么又没有去呢?”

“因为就在那时,我从别处得到了帮助。”

“那么,为什么您没有写信给查尔斯爵士解释这件事呢?”

“如果我没有在第二天早晨的报纸上看到他的噩耗的话,我一定会这样做的。”

那女人的叙述前后严丝合缝,我提尽了所有的问题也找不出破绽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去调查一下,在悲剧发生前后,她是否确实曾经向她丈夫提出过离婚诉讼。

如果她真的去过巴斯克维尔庄园的话,恐怕她不见得敢说没有去过。因为她要到那里去必须得乘坐马车,而且,起码要到第二天清晨她才能回到库姆比崔西,这样一次远行是无法保密的。因此,最大的可能就是,她说的是实话,或者至少有一部分是实话。我满怀疑惑,灰心丧气地往回走。我又一次撞进了死胡同。每当我试图寻找到一条可以通向目的地的道路的时候,总好像有一堵墙横亘在前面。可是我越琢磨那女士的表情和她的神态,就越觉得她还有东西瞒着我。为什么她的脸会变得那么苍白?为什么她每次都要竭力否认,直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肯承认呢?当悲剧发生时,她为什么要保持沉默呢?我可以肯定,对所有这些疑问的解释,决非像她试图让我相信的那样简单。目前,沿着这一方向我已经无法再向前推进一步,只好转向沼地里的石屋去搜寻其他线索了。

然而这是一个极其渺茫的方向,在我往回走的路上我感到了这一点。我看到一座小山连着一座小山,每座小山上面都有古时候人们生活的遗迹。巴瑞摩只指引说那个人居住在这些废弃的小屋之中的一间,然而这种小屋遍布整个沼地,足有好几百座。幸而我曾亲眼看到那人站在黑岩冈的绝顶上,我不妨就以此为中心开始我的搜索。我将从那里开始查看沼地里的每一座小屋,直至找到我要找的那座为止。如果那个人正待在屋内,我要让他亲口说出他是谁,为什么要这么长时期地跟踪我们,必要时甚至不惜动用我的左轮手枪。在摄政街拥挤的人群里他也许可以从我们的手中溜掉,可是在这荒凉孤寂的沼地里,他一定会感到无计可施。话说回来,如果我找到了那座小屋,而那位房客却不在屋里的话,我就在那里等着,不管需要熬多久的夜,直到他回来为止。在伦敦,福尔摩斯让他溜跑了,在我的老师失利之后,如果我能将他查出,对我来说绝对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在这起调查工作中,运气一次又一次地背离我们,而现在它终于转到了我这一边。带来好运气的不是别人,恰巧就是弗兰克兰先生。他胡须花白,面色红润,正站在他那花园的门口,园门大开,正冲着我要经过的大道。

“您好,华生医生,”他以少见的好心情向我喊道,“您真该让您的马休息一下了,进来喝一杯,对我表示祝贺吧!”

在我听说他如何对待他的女儿之后,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可是我正急于想把波斯金和马车支回家去,这倒是个好机会。我下了车,给亨利爵士写了张便条,说明我要在吃晚饭的时候散步回去。然后我就跟着弗兰克兰先生走进了他的客厅。

“对我来说可真是了不起的一天啊,先生,这是我一生最值得高兴的日子,”他不停地咯咯笑着,大声说道,“我一下了结了两件官司。我就是要教训一下这里的人,让他们明白,法律就是法律。这里有一个不怕打官司的人。我已经证实了确实有一条公路经过老米德尔顿的花园,不偏不斜,正好从中间穿过,先生,离他家的前门不到一百码。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咱们要教训教训这些大人物,不能让他们任意践踏平民的权利,这帮混蛋!我还封闭了那片弗恩沃西家常去野餐的树林。这些无法无天的家伙好像认为根本不存在产权一说,想往哪儿钻就往哪儿钻,废纸空瓶随处乱丢。这两个案子全判下来了,华生医生,我全胜诉了。自从约翰·摩兰爵士因为在自家的小畜养场里放枪而被我告发以来,我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得意过。”

“您到底是怎么做的呢?”

“看看记录吧,先生。值得看一看的——弗兰克兰对摩兰。高等法院。这场官司破费了我200镑,可是我胜诉了。”

“您得到什么好处了吗?”

“什么也没有,先生,什么好处也没有。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没有从这些官司中谋取一点儿利益。我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自社会责任感的驱使。我毫不怀疑,比如说吧,弗恩沃西家的人今天晚上就可能把扎个像我模样的草人烧掉,上回他们这么做的时候我报告了警察,告诉他们应该制止这种可耻的行为。本地的警察部门真够丢人的,先生,他们并没有为我提供应有的保护。弗兰克兰对女王政府的诉讼案很快就会引起社会上的注意了。我告诉过他们,他们那样对待我早晚有一天要后悔的,我的话现在已经应验了。”

“怎么呢?”我问道。

老头儿摆出了一副非常得意的表情来。

“因为本来我能告诉他们一件他们迫切想知道的事情,可是,不管什么情况下,也甭指望我会帮那些坏蛋的忙。”

我本来一直在想找个借口,摆脱掉他那些闲扯,可是现在,我又希望多听一些了。我很清楚这个老浪**鬼的喜欢顶牛的怪脾气,一旦你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他肯定会产生怀疑而停止不说了。

“一件偷猎的案子,没错吧?”我带着漠不关心的语气说。

“啊哈,老兄,可比这要重要得多啊!在沼地里的那个犯人怎么样了?”

我大吃一惊。“你该不是说你知道他在哪里吧?”我说道。

“我并不知道他确切的藏身地点,可是我确信,我能帮助警察把他抓住。难道您从没有想过,抓这个人的办法最好是先找出他从哪里弄到食物,然后再顺着这条线索去找他吗?”

他的话确实已经更加令人不安地接近了事实。“当然,”我说道,“可是您怎么知道他确实是在沼地里呢?”

“我知道,因为我亲眼看到过那个给他送饭的人。”

我为巴瑞摩担心起来。被这样一个喜好惹是生非的老闲话篓子抓住了把柄,可不是一件好对付的事。可是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又使我感到如释重负了。

“当您听到他的食物是由一个小孩儿给他送去的时候,您一定会感到吃惊吧。我每天都从屋顶上的那架望远镜里看到他,他总是在同一时间走过同一条道路;除了到那罪犯那里,他还会去哪里呢?”

这可真是运气!我极力控制自己,不流露出一点儿对此事感兴趣的表示。一个小孩儿!巴瑞摩曾经说过,我们弄不清楚的那个人是由一个小孩儿给他送东西的。弗兰克兰发现的是那个陌生人的踪迹,而不是那逃犯的。如果我得到他所了解的情况,就可以省得我作漫长而疲惫的追踪了。可是,显然我还必须装作对此表示怀疑和淡漠的样子。

“我想那很有可能是个沼地牧人的儿子在给他父亲送饭吧。”

稍有不同意的表示,就能把这个专横霸道的老家伙激起火来。他两眼恶狠狠地望着我,灰白胡子向上翘起,像一只发怒的公猫。

“真的,先生!”他说道,同时用手指点着外面一望无际的沼地,“您看到那边那个黑色的岩冈了吗?啊,您看到远处那布满荆棘的矮山了吗?那是整个沼地里岩石最多的部分。难道那里会是牧人驻足的地方吗?先生!您的想法真是荒谬之极。”

我顺从着他回答说,我是因为不了解全部事实才这样说的。我的服输让他大为高兴,也使他更愿意多说一些了。

“您可以相信,先生,在我得出一个结论的时候,我是有很充分的根据的。我不止一次看到那孩子匆匆走过,每天一次,有时每天两次,我都能……等一等,华生医生。是我的眼花呢,还是在那山坡上现在有什么东西在动着?”

在暗绿色和灰色的背景衬托下,我能清楚地看到一个小黑点在大约几英里外移动着。

“快来,先生,来呀!”弗兰克兰一边叫喊着一边向楼上冲去,“您可以亲眼看看,然后自己去作判断。”

那望远镜是一个装在三脚架上的庞然大物,就放在平坦的铅板屋顶上。弗兰克兰把眼睛凑了上去,随即发出了一声得意的呼喊。

“快点,华生医生,快来,不要等他翻过山去呀!”

真的,他就在那里,一个小家伙,肩上扛着一小卷东西,正在费力地慢慢向山上走着。当他走到山顶的时候,在阴冷的蓝天的衬托下,有一瞬间我看得很清楚,那是一个衣衫褴褛,我从没见过的孩子。

他鬼头鬼脑地四下张望着,好像是在看看有没有人跟踪似的。然后就在山那边不见了。

“瞧,我说得没错吧?”

“当然了,那个男孩好像负有什么秘密使命似的。”

“他肩负的使命即使是一个乡村警察都猜得出。可他们甭想从我这儿打听到一个字,我要求您也保守秘密,华生医生。一个字也不要泄露,您明白吗!”

“遵命就是了。”

“他们那么对待我真是太可耻了——太可耻了。等弗兰克兰对女王政府的讼案的真相公布之后,我保证,举国上下都会为我愤愤不平的。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去帮警察的忙。他们该关注的是我,而不是那个被挑在火刑柱上烧掉的象征我的草人。您不要走哇!为了庆祝这个伟大的胜利,您得帮我喝干了这瓶!”

我谢绝了他的挽留,并且成功地打消了他要陪我走回家的念头。我一直沿着大路走,直到走出他的视线可及的范围,然后突然离开大道,穿过沼地,向那孩子消失不见的那座岩冈走去。对我说来每件事都很顺利,我敢发誓,我绝不会因为缺乏精神和毅力而错过命运之神送到我眼前的机会。

在我抵达山顶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脚下的山坡朝阳的一面变成了金碧色,而另一面则笼罩着灰暗的阴影。在遥远的天际线上,呈现出一抹苍茫的暮色,在暮色中凸显出来的是奇形怪状的贝利弗岩冈和维森岩冈。在无边无际的大地上,听不到一点声音,也看不到一点动静。一只巨大的灰雁,也许是一只海鸥或麻鹬,在高高的蓝天中盘旋翱翔。寥廓长天,苍茫大地,它和我仿佛就是其间仅有的生命。荒凉的景色,孤独的感觉以及我神秘而急迫的使命一齐向我袭来,使我不禁打了个冷战。哪里都看不到那个孩子,然而就在我下面的一个山沟里,有一圈儿古老的石头房屋,正中央的一间还残留有足以让人遮蔽风雨的屋顶。当我一看到它,心里就不由得一跳,这一定就是那个人藏匿的地方了。我的脚终于踏上了他藏身之处的门槛——他的秘密已尽在我手中。

当我慢慢接近小屋的时候,我每一步都迈得十分小心,就像是斯特普尔顿高举着捕蝶网慢慢走近落稳的蝴蝶似的。我暗自满意,这地方确实曾经被用作居住之所。乱石中间一条隐约可见的小路一直通向那个充作大门的豁口,“大门”破烂不堪,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坍塌的样子。屋内寂静无声,那个来历不明的人可能就藏在那里,也可能正在沼地里游**。冒险的感觉使我的神经极度兴奋,我把烟头抛在一边,手握着我那支左轮的枪柄,迅速地走到门口。我向屋里望了一眼,里面空空的。

然而有充足的迹象可以说明,我没有找错地方。这里一定是那个男人居住的地方。几条毛毯卷在一块防雨布里,放在那块新石器时代的人曾经睡过觉的石板上,一个粗陋的石槽里还留有一堆燃烧过的灰烬,旁边放着一些炊煮用具,和一个半满的水桶。一堆乱七八糟的空罐头盒说明,那人在这屋里已经住了有一段时间了。当我的眼睛习惯了屋内那种斑驳纷乱的光线之后,我看到,在屋角里还立着一只金属小杯和半瓶酒。在小屋的中央有一块平坦的石头被当作桌子用了,上面放着一个小小的布包袱——无疑就是我从望远镜里看到的小孩肩上的那卷。里面有一块面包、一罐牛舌和两听桃罐头。当我查看完毕把它们重新放下的时候,看到下面还有一张写着字的纸,心里不由一动。

我拿起那张纸,读出上面用铅笔潦草写成的一行字:“华生医生曾到库姆比崔西去过。”

足足有一分钟的时间,我手里拿着那张纸站在那里,思考这封短信的含义。看来,这个神秘的人跟踪的并不是亨利爵士而是我了。他并没有亲自对我跟踪,而是派了一个代表——也许就是那个孩子——跟着我,这就是他所写的报告。很可能打从我来到沼地以来,没有一步行动不是在他的监视当中,并随时报告上去的。我总感觉到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有一张网眼密实的大网,无比巧妙地围在我们周围,松松地笼罩着我们,但是直到最为紧要的关头,我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被纠缠在网眼里了。

既然有一份报告,就可能还有更多,于是我就在屋里到处搜寻起来。可是毫无所得,也没有发现任何足以说明住在这个奇怪地方的人的特点和意图的迹象。只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他一定有着斯巴达人式的习惯,对生活的舒适与否不太在意。当我想到那天的暴雨,再看看这敞着大口的屋顶,我能体会到他那想要达到目的的意志是多么的坚定不移,正是这种意志支撑着他,使他甘心住在如此不舒适的地方。他到底是我们狠毒的敌人呢,还是凑巧是保护我们的天使呢?我决心不把这一切弄明白,决不离开这小屋。

外面,太阳已经落得很低了,西面的天空闪烁着火红和金黄色的余晖,天光散照在远处格林湓泥潭中的水洼上,反射出片片的红光。在那边可以看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两座塔楼,再往远处,一带朦胧的烟气标志着格林湓村的位置,在这两地之间,那座小山的背后就是斯特普尔顿家的房子。在夕阳金黄色的余光照耀下,一切都显得那样美好、恬静,令人沉醉。可是在我看到这些景色的时候,内心不仅丝毫不能分享大自然的宁静,反而还因愈益迫近的正面交锋所引起的茫然和恐惧的心理而发抖。我的神经在悸动,但是决心坚定,我坐在深陷黑暗之中的小屋里,耐心地等待屋主人的归来。

终于,我听到他走来了,远处传来了皮鞋走在石头上发出的声嘚嘚,一步接着一步,愈走愈近了。我退缩到屋中最黑暗的角落,伸手在口袋里打开左轮手枪的扳机,决定在有机会看清这个陌生人之前,决不暴露自己。脚步声停顿了很长时间,表明那个人已经站住了;后来脚步声又向前走来,一道身影由石屋的豁口处投射进来。

“多么可爱的黄昏,亲爱的华生,”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说,“我真觉得你到外边来要比待在里面舒服得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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