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庭本来打算一个去“红豆夜总会”的,可是他害怕某些会误会他,更怕像天狗这样能把小事说成*爆炸的人,狗嘴是吐不出象牙,不过这只狗,可是只会说话的狗。
“老鬼和老狼今天晚上和我一起去趟‘红豆夜总会’!”
当天狗听到李廷庭的话后,他的那双狗眼,瞪得溜圆。不过,很多就变成了狡诈之色,因为他终于抓到了李廷庭的小辫子。如果那天李廷庭再敢像他欺负别人那样欺负他,就就立即给蓝教官打电话,打他的小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一直坐在李廷庭身边,没有敢说话的陈佳萱,在李廷庭做出决定之后,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在众人听到陈佳萱的话后,都把眼睛瞪成牛眼了。其实,众人很想说,那里可是男人的天堂,你一个这么清纯亮丽的女孩子去那种地方干什么啊?不怕别的男人把你误会了?
而陈佳萱在看到众人反应之后,其实很想对他们说声:你们瞪什么牛眼,现在的女孩子出入夜总会多正常的事情,你以为只能你男人去鬼混啊?只许你们去吧泡妹仔,就不许人家去酒吧啊!再说了,女孩不去酒吧,你们这些带枪的那有妹仔让你们泡啊?
“算了吧!人多了反而不好。有老鬼和悍狼陪着,我不会有什么事的。”
你瞧李廷庭这话说的,还以他去了夜总会,夜总会里的小姐非要把他那啥了似的。出入夜总会的小姐,什么样的男人没有见过啊!她们真的还会在呼你这一个处男吗?
其实,当李廷庭看着陈佳萱的眼睛时,他从她的眼神里看到的不是担心李廷庭会出什么事,而是满眼的春心**扬,和少女的依依不舍。
红豆夜总会,歌舞厅内。
**的音乐,迷离的灯光,妖艳的歌女,露骨的表演。
每个跳动的音符,都像一剂兴奋药一样,直入你的身体,调动着你的**。迷离柔情的灯光,更像是一位多情女子,在忽明忽暗,若隐若现之间,挑逗着你的视觉神经,让你想把她一眼望穿。妖艳的舞姿,闪亮在华丽的舞台之上,每一个挑逗眼神,每一个令你神往的瞬间和每一个让你血脉喷张的动作,都直抓你的眼球,让你欲罢不能。
走进夜总会的李廷庭,在瞬间就被全场的气氛给调动起来了,虽然控制,控制,再控制,可是在最后,他还是没有控制住。因为,这里的气场能调动你血液里的每一个细胞,根本就不是你的身体所能控制的。
反倒是老狼,像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怪胎一样,对这里的一切,都显得不那么感冒。其实,那里是老狼已修练到怪胎的境界了,只不过是他经常出入这样的环境,对这样气场和氛围,早就腻歪了。
“小姐,来三杯威忌士,要够劲的那种!”
“先生,我们这里的威忌士都够劲!”
“那就随便来三杯吧!”
“干嘛要来那么烈的酒啊?你不是想把我们俩都灌醉,然后趁机……”
不胜酒力的老鬼,知道威忌士是高纯度的烈酒,以他那样的酒量,估计来上三四杯,也就去见周公了。
“那有的事啊!我只不过是想让自已清醒一下,不要让这里的一切遮住了我的双眼。”
在听到李廷庭的话后,老鬼似乎像个诗人一样,兴奋得吟诵起来:“我要让那天,再也遮不住我的眼;我要让那地,再也埋不了我的心;我要那众生,都明白我的心意;我要那诸天神佛,都烟消云散……”
看着,因为兴奋而停不下来的老鬼,李廷庭连忙,拉了拉了老鬼的胳膊,让他清楚了一下。看来,这莺莺之地,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啊!连老鬼这么有定力的人,都开始说胡话了。
看来,这威忌士还得来几杯。否则,要是让老鬼这么一直说去,那全世界的诗人,还不得羞愧得集体自杀啊!一个写了一辈子诗人的诗人,恐怕也没有一个职业保镖整的这几句有内涵吧?
不过,这也不能怪人家老鬼,毕竟是有故事,有阅历的老男人,才能说出这么道貌岸然的话。老鬼可是保镖界,诗歌吟诵得最好的,在诗歌界,可是最能打的。
要是换成了李廷庭这样的小屁孩,说这些话。最多也就是,天啊?你敢遮老子的眼吗?地啊?你敢埋老子的心吗?众生啊?你知道我是啥意思吗?诸天神佛啊?咦?他妈的神佛呢?全跑那去了?
“老鬼,老鬼,咱能先不要吟诵了吗?你看到,那个风华绝代,妖艳无比,珠光宝气,美丽袭身的女人了吗?”
“那里?这到处可都是女人啊?”
“三点方向那个,正端着一杯鸡尾酒,冲我含情微笑的那一个?”
“这里的女人,只要你看她,好像都会冲你含情微笑吧?”
“死老鬼,三点钟方向的那个,你就装醉吧!我不管了,我可要先上了。”
在李廷庭离开吧台的酒桌之后,这时老鬼才晃然反应了过来,然后对只顾喝酒的老狼说到。
“他说什么?他先上了?老狼他要先上什么啊?”
“当然好个冲他含情脉脉的女人了!”
“什么?女人?”
老鬼二话没说,起身就朝李廷庭走去的方向跑去。然后,很快就他给逮了回来。
“酒易乱性,看来这话不假啊!小子,你是不是想糊涂啊?”
“那敢啊!老鬼,这酒不单容易乱性,还能让人斗酒诗百篇呢!”
“那说那是李白,古时候的酒全是水酒,李白喝的一斗酒,也敌不过我的一杯酒,这么有劲。”
“我觉得那个女人很可疑。”
“我看你才可疑呢!”
“这是老狗发给我的照片,那个女人就是麦小蝶。”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保镖对目标名字的敏感度,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当李廷庭说了“麦小蝶”三个字时,半醉半醒的老鬼,立即就如大梦初一般,立即凑到李廷庭的身边,看了看他手机中的照片,然后,又了一眼远处的那个女人。
她,确实是麦小蝶。
不过,就是长得漂亮了一些,风姿太动人了一点,眼神太勾人了一点,神情太消魂了一点,其他的各项特征,与李廷庭手机照片中的麦小蝶完全一模一样。
“我没有骗你吧?刚才真是你多想了。”
“不管我有没有多想,你以为你过去了,真能把持得住吗?我的社会经验丰富,还是让我去吧!”
“老鬼,咱可不带这样的!”
当李廷庭用一双能杀死老鬼的眼神,看着他时,这位铁骨铮铮的好男儿,终于头下了高贵了头颅,向他妥协了。
“算了,还是多给年轻一些锻历的机会吧!”
在得到老鬼的应允之后,李廷庭径直就向远处独坐在角落里的麦小蝶走了过去。
“你好,一个有吗?建议我坐在你的旁边吗?”
“这里这么大,你当然可以随便坐了。”
“这么漂亮的一位美女,怎么独自空饮呢?要不我陪你一个?”
“好啊!干杯!”
说完,麦小蝶便主动举杯与李廷庭碰杯共饮起来。
“长夜漫漫,先生怎么还是一个呢?”
“不是,那边还有我的两位朋友呢,怎么能说是一个人呢?”
“在这样的良辰美景之下,不找一位红颜知已,花前月下,共渡良宵,这和一个人有什么区别吗?”
这下,李廷庭算是听出麦小蝶的话外之音了。原来,美女是这个意思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某种暗示吗?是她在向李廷庭暗示,她可以成为他的红颜知已了吗?
“到是想来者,可是这里全是莺莺燕燕,那里来的红颜知已啊?”
“你看我能成为你的知已吗?”
“这还得看缘份,你知我吗?”
“你是第一次来这种场合吧?”
“被你看出来了,果然有点知我的意思。”
“我还看得出来,你的朋友对你很关心,你们的情义很深。”
“这个说得也不错,看来我们还得走一个了。”
说完,李廷庭和麦小蝶二人,又再次满杯碰饮。
“你不是来找小姐的,你是来找人的。”
“这个也被你看出来了?你果然是眼尖得很啊!”
“其实,这没有什么。因为,一般来这里的男人,都是冲着找小姐来的。他们大部分,都会直冲目标而去。就算是有生场,第一次来这里的男人,最多也就是先叫一杯酒,熟悉一下环境。而你则不同,如果我说的没有错,这应该是你的第五杯酒了吧?如果一个来到这里的男人,在喝了二杯酒之后,还没有行动的话,那么他多半不是冲着找小姐来的。”
“美女果然心细如发,观察得入微。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找人的,而不是来喝酒的呢?”
“你是告诉我的。”
“我?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不对,我是说过。不过,那好像是被诈出为的吧?这个不能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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